
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《决定》明确提出要 “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”,并将 “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” 列为重要内容。这一举措在新时代党的建设中占据着极为关键的地位,是确保党始终保持先进性、纯洁性,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,它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目标导向、注重整体效能、突出制度建设以及改进思维方法。
坚持目标导向,为全面从严治党锚定方向。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,是新形势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力抓手,其核心目标在于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领导保障。一方面,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,严格落实《决定》中关于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,让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改革与现代化建设的每一个环节、每一个角落都能落地生根,使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与党中央高度一致。另一方面,要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与鼓励担当作为的有机融合。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,为干事创业搭建良好平台,充分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。
注重整体效能,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同性。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健全,旨在让各项举措实现有机衔接、联动集成、协同协调。在实际操作中,要强化顶层设计。明确长远目标,对那些顽固、多发的问题持续发力,一抓到底;同时明确阶段任务,针对突出、紧迫的问题精准施策,各个击破。
突出制度建设,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根基。随着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,对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,已有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需要与时俱进、不断健全。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,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,全面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,构建系统完备、科学规范、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。同时,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,杜绝有章不循、执行不力的现象,让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“高压线”,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方位覆盖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,实现制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贯通与联动。
改进思维方法,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性。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要求各级党委、纪委以及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全面从严治党人人有责的观念,在履行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以及发挥示范作用方面毫不含糊。
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,是党在新时代应对新挑战、实现新发展的必然选择。只有坚持目标导向、注重整体效能、突出制度建设、改进思维方法,才能不断完善这一体系,让党始终保持强大的凝聚力、战斗力,带领全国人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稳步前行。(成都市青白江区华严小学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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